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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党纪法规 警钟长鸣 正风肃纪 《清廉港投》 监督举报
党纪法规
PARTY DISCIP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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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谋取工程项目后直接转包获利如何定性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深化整治基建工程等领域的腐败。笔者在实践中发现,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基建工程领域的行受贿手段发生着隐形变异。有的领导干部藏身幕后,安排亲友不实际开展业务而通过转包工程获利,充当收受钱财的“白手套”和谋取利益的“代言人”,暗中完成权钱交易。领导干部通过亲友等在工程项目中“空手套白狼”往往获利巨大,既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也为工程建设质量埋下了严重隐患。实践中,如何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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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党纪学习教育应知应会知识100条
1.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时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4月3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党纪学习教育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2.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3.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进一步深化对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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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党章为根本依据,总结新时代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健全巡视工作体制机制、责任体系,对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巡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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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后 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在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工作实践,我们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施行后如何规范适用新旧条例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一、如适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二、如同时适用新旧条例进行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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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认定要点辨析
随着对国有企业等重点领域腐败的深入整治,涉及国企领导干部违规决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相关刑法罪名在实践中得以更多认定,其中就有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实践中,精准适用该罪名,需准确辨析该罪名的主观方面、严重不负责任、因果关系等要件。笔者结合办理的案例,尝试对该罪名进行释法析理,以资参考。  【关键词】  失职渎职 主观过错 严重不负责任 因果关系  【案例简介】  甲,A省属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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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监察立案需注意什么
根据监察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三节的规定,监察机关经过初步核实,对于已经掌握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部分事实和证据,认为需要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应当按规定报批后,依法立案调查。实践中,要紧扣监察事项的范围和立案的条件,完善程序手续,确保精准立案。  厘清监察调查的范围。实践中,有同志对监察调查的范围理解不准确,认为监察机关只能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立案调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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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
“期权腐败”的特征与纪法适用
实践中,党员领导干部在职时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利益方谋取利益,明示或默示在离职或退休后收取不法对价,这种期约性腐败方式被称为“期权腐败”,其主要是企图利用“障眼法”等手段瞒天过海,实质是利用公权力寻租的一种延期变现形式。“期权腐败”的典型形式。“期权腐败”虽然表现形式多样,但实现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零存整取”式“期权腐败”。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职时与相关利益方形成稳固的利益交换链条,长期为利益方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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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
纪法微课堂
亲爱的朋友们:做人道理千万条,遵纪守法第一条。党纪国法是我们行为的根本遵循,建党百年的伟大实践充分证明,守纪律、讲规矩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是我们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可靠保证。作为国有企业的一份子,我们的事业、我们的成长都离不开遵章守纪、依规办事。为此,我们推出“纪法微课堂”为大家释疑解惑、澄清误区,在学纪学法的路上伴你同行、护你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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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
“空转”贸易造成国资巨额损失构成何罪
【典型案例】A公司系S市某国有控股企业,其中B国有公司出资70%,丙控制的C公司出资30%。甲、乙经B国有公司委派至A公司分别担任董事长、财务总监,丙被A公司董事会聘任为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9年12月,甲、乙、丙等人在A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为完成上级考核指标,以采购饲料、原料等名义,通过直接与丙控制的多家公司签订无实际货物交付的“空转”贸易合同等方式,虚假做大经营规模,并将A公司向银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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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
以虚假合同套取公款的行为认定
【典型案例】王某,S市甲国企总经理。2016年,王某与控制多家私营企业的私企老板刘某通过业务相识,此后,二人开展合作拓展新能源汽车租售等业务。2017年至2019年间,王某明知刘某不具资金实力、不善经营管理且缺乏履约能力,仍利用全权负责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违反甲国企经营管理制度,直接或通过中介公司与刘某控制的私企开展新能源汽车的租赁、购销业务,采取违规收取商票并贴现、违规先提车后付款、零利润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