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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平昌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万星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 巴中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2-29 浏览次数:753 分享到:

日前,经巴中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平昌县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万星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万星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财;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谋取利益;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超越职权签批同意办理相关建设工程手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经费保障、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万星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巴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万星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