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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 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7 浏览次数:3425 分享到: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主承销商采购项目,业主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港投”)。现就四川港投选聘2022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主承销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的招标人是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2.1.2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四川港投拟注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不超过30亿元,期限不超过180天,其中优先级票据占比95%,次级票据占比5%(以最终注册为准)。

2.1.4 服务周期:采购需求提出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注册、发行并负责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存续期管理,服务期限自承销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最后一期票据产品兑付完毕止。

2.2 招标范围

选择1家承销商(含联合体)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不超过30亿元,其中优先级票据占比95%,次级票据占比5%(以最终注册为准)。承销商负责对应产品的申报注册、发行登记、信息披露等工作,招标人根据市场情况具体确定每期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发行金额、期限等要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仅接受1家商业银行和1家证券公司组成联合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证券金融机构,每家金融机构仅允许有一个主体或其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须具有总部机构的授权书)参与投标。

3.2 近三年(2019年8月-2022年8月)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级及以上国资委通报,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3.3.1 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3.3.2 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3.3 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3.3.4 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3.4 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以2022年6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为准)。

3.5 投标人(至少1家联合体成员)近两年(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成功承销过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

3.6 投标人如中标,原则上须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通知书,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3.7 投标人在四川省有常驻机构和专业人员,有固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仅接受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中的一方作为牵头方以及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含份额)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牵头方作为联合体代表为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负责本次投标工作的具体事宜,且联合体协议中需对此进行明确。

(2)联合体成员需满足上述3.1至3.7条中的相关资质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或分支机构)名义单独投标,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3日,登录“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注册后免费下载本招标文件,未通过该平台注册并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5.1 受新冠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形式进行,投标人须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收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写字楼32楼,收件人:袁先生,联系电话:18084847767。

(2)特快专递外包封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文件”。

5.2 特快专递发出后,投标人应在第一时间通知招标人作好收件的预通知(如:特快专递序列码、条形码等),或“特快专递”外包封收发件信息拍照发至yuanshuai02@scpcdc.com.cn邮箱;投标人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特快专递送达招标人;超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还需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的规定包封在“特快专递”内。

5.4 未按以上操作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psigroup.com.cn/)和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scpcdc.com.cn/)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高新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写字楼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28-82572513 18084847767 电子邮件:yuanshuai02@scpcd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