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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管理专项审计服务招标文件》澄清回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14 浏览次数:5774 分享到:

各投标人:

现将《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管理专项审计服务招标文件》有关澄清回复如下:

1.我所总部在北京,在四川有分所,能否由总所参与投标?如果可以,项目组成员由总所统一组织安排,项目组成员能否由总所、四川分所以及其他分所人员共同组成?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社保在总所、分所当地买社保的,是否符合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业绩以各自在总所、分所出具报告予以证明是否有效?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能否以四川分所名义投标,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以及其他助理人员由四川分所以及总所其他地区分所共同组成?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社保在分所当地买社保是否符合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业绩以各自分所出具报告予以证明是否有效?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