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

首页 > 廉洁港投 > 正风肃纪 > 文章详情

优化监督方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3 浏览次数:4956 分享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高质量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应优化监督方法,履职尽责,善作善成,以优质的监督方法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督促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要围绕“如何监督”解决好方法路径问题。方法不对,努力白费。纪检监察机关应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处理好“时”与“势”的变化发展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自觉讲政治,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当前最大的“时”与“势”,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更要因时而动、顺势而为,一以贯之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处理好“治标”与“标本兼治”的辩证促进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把一体推进“三不”上升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把一体推进“三不”的方针方略转化为工作行动,充分用好案件“活教材”,做深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良好效果。处理好“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应把握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政治巡察、纪律检查“三位一体”党内政治监督的内涵和自身职责定位,扮演好“参谋员”“协调员”“监督员”三个角色,部门积极协助、认真履职,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高成效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处理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实事求是贯穿工作始终,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严禁歪曲隐瞒、甚至捏造事实,做到对干部、对党和对历史高度负责。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政治监督的思路同“树木”与“森林”是一个道理,既要从大处着眼观察问题,又要从小处入手去分析“小事情”背后蕴藏的“大政治”,通过以小见大和以下看上,“治未病”实现“护森林”。

要聚焦“监督什么”解决好目标导向问题。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明确监督内容和职责,咬定目标不放松,保持定力韧劲,不折不扣落实好各级工作要求和既定目标。力求在践行“两个维护”上下功夫求实效。政治机关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也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要牢固树立政治导向,把政治监督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力求在做实日常监督上抓关键求实效。突出重点内容,紧密结合各个时期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增强监督的高效性。突出重点人群,通过“抓住关键少数撬动大多数”,抓住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科级党政负责人这个“牛鼻子”,督促自觉接受监督、带头落实监督,带动和促进整个监督体系不断健全、更好运转。突出重点措施,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为契机,协同推进“四个监督”全覆盖,在运用信访举报、审查调查、监督检查、政治巡察、专项监察等基础上,综合运用实地检查、明察暗访、舆情搜集等方法加强日常监督。力求在护航脱贫攻坚上出实招求实效。紧跟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对脱贫攻坚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学杨荣、做杨荣”大走访活动、“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和“破网打伞”监督执纪问责。力求在推动“三不”机制上讲执行求实效。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做深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用好用活廉政教育方式,使受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干劲再出发。力求在巡察上下联动上重协同求实效。紧扣“巡什么、怎么巡、如何改”,灵活采用提级巡、交叉巡、延伸巡等方式,深化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并开展好“回头看”和点穴式巡察。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等部门协作联动,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力求在淬炼铁军队伍上强内力求实效。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要紧扣落实省市纪委监委“能力提升年”主题主线,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护航发展、应对挑战的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真正成为忠诚干净、能征善战的“纪法卫士”。

要紧盯“监督落实”解决好结果导向问题。凌空蹈虚,难成千秋之业;求真务实,方能善作善成。抓落实要坚持“取其上者得其中,取其中者得其下”的底线思维。不善于抓落实、不善于执行,目标就会变成空中楼阁、海市蜃楼。监督工作抓而不紧,等于没抓。要坚持结果导向,说到做到、干就实干、干就干成,做到心无旁骛、吹糠见米地抓落实。抓落实要坚持“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的对照思维。纪检监察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牢牢坚守“零事故”“双安全”底线,真正让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执纪执法的利剑永不蒙尘。抓落实要坚持“严防灯下黑”的革命精神。纪检监察干部应学会拒绝、善于拒绝,自觉做到不违规打听案情、说情打招呼,甚至以案谋私。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内设科室应加强日常监督,如有纪检监察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踩踏底线、逾越红线的,绝不包庇纵容,坚决严肃查处,并及时清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来源:铜仁网,冯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