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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 ATT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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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
【川观新闻】四川启动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
日前,四川正式印发《关于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的活动方案》(简称《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底在全省开展岁末年初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活动。《方案》指出,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旨在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成果,稳步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省安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百日安全生产大会战期间,将着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精准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在此期间,全省各地将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和矿山生产等开展安全生产整治。例如,我省将加强“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面包车、校车、旅游包车、班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管控;将全面排查施工工地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模板、脚手架、施工用电、高空作业、受限空间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将全面排查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将对全省煤矿加强夜间暗查、突击检查、回头检查。在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四川将加快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信息化系统上线试运行,强力推进化工园区认定和分批次公告工作,扎实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第二轮专项检查督导、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等重点工作,分阶段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将安全监管措施贯穿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全过程。加强消防装备设施配备和企业消防力量建设,建立化工企业工艺处置队和企业专职队建设,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在此期间,四川还将对消防安全、商贸流通、电力、特种设备、校园、农业等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分别由上级安委会办公室采取“发点球”方式交办给下级安委会负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认真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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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
【新华社】今年7起较大事故敲响警钟,燃气安全该如何保障
今年以来,国内燃气事故多发频发,引发广泛关注。日前,国务院安委办通报近期多起燃气典型事故,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对重点地区燃气安全突出问题、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现状:个别地区和时段燃气事故频发6月13日清早,湖北省十堰市一处集贸市场发生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这是近5年第一起燃气重大事故,沉重敲响了燃气安全警钟。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当前我国个别地区和时段燃气事故频发,燃气安全形势严峻复杂。截至11月底,今年全国已发生燃气较大事故7起,比2020年、2019年同期上升幅度较大。特别是近期辽宁、河北等地连续发生燃气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9月10日,辽宁大连一居民楼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10月18日,河北邯郸燃气管道维修人员在处置天然气泄漏时窒息死亡;10月21日,辽宁沈阳一饭店发生天然气泄漏爆燃;10月24日,辽宁大连一居民楼发生燃气爆炸。这些事故造成多人死伤。专家:一些燃气企业“跑马圈地”安全管理没跟上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介绍,这些事故集中暴露出燃气安全领域四方面的风险和问题:——燃气快速发展与安全不同步的问题突出,管道燃气管线违章占压、违规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大量存在,液化石油气企业违法充装、无证经营等行为突出;——部分燃气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突出,一些燃气企业在全国快速扩张、“跑马圈地”,但安全管理没有同步跟上,安全技术装备配备不足,对控股或参股公司安全生产问题失察失管;——科技信息化手段滞后的问题突出,燃气自闭阀、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使用不多,很多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与未安装信息化燃气报警装置或出现故障,无法提前感知重大风险等有关;——安全监管任务与人员执法专业水平不匹配的问题突出,燃气安全监管存在力量不足、人员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有的地方过度依赖燃气经营企业自我管理,而疏于检查执法、放松警惕,执法“宽松软”。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国务院安委办日前要求,各地安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近期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有力措施。国务院安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是要聚焦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二是要聚焦重点场所,全面排查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检查是否存在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等问题。三是要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深入排查位于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充装点,坚决治理违法运输、违规配送等问题。四是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隐患,定期通报典型执法案例和曝光事故案例,形成有力震慑。五是要严格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督促使用燃气的各类餐饮企业,特别是位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企业食堂等重点场所的餐饮企业,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严防群死群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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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
【新华社】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 拟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
12月20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修订。提请会议审议的草案,对现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名称、体例结构及条文顺序等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体制、应急保障制度等方面内容。现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公布施行以来,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亟待通过修改该法予以解决。草案提出,国家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为了保障突发事件及其应对管理相关信息及时上传下达,草案提出,建立网络直报和自动速报制度,提高报告效率,打通信息报告上行渠道。草案对完善应急保障制度作出具体安排,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动态更新应急物资储备品种目录,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采购、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促进应急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建立健全应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物资和人员及时运输;建立健全能源应急保障体系,保障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能源供应。草案还提出,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草案注重保障社会各主体合法权益,提出在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中,应当给予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等群体特殊、优先保护。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草案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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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
【四川法治报】我省今年首个洪峰已过境 全省转移安置17.3万人
    7月12日,记者从省防办获悉,目前我省本轮强降雨过程已结束。四川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IV级。截至12日12时,本轮强降雨过程共造成绵阳、德阳、南充、广元、达州、巴中、阿坝和甘孜8市(州)34县83.3万人受灾,无人员伤亡,紧急转移安置173292人,其中,巴中134017人;农作物受灾23万公顷,其中,绝收0.7万公顷;倒塌房屋603间,严重损坏房屋1228间;直接经济损失28.8亿元。    据悉,受9日以来强降雨影响,渠江干支流17条河流23站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其中11条河流12站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渠江形成2021年第1号洪水,发生流域性大洪水,渠江中上游干流全面超警。这是四川省今年首个编号洪水。    灾害发生后,省防办紧急调度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共39车33舟艇1296人;省级及地方救援力量、装备处于战备状态。达州出动冲锋舟21艇,救生衣70套;巴中出动应急抢险车辆、救援装备2456台套。10日,省防办增派4个工作组赴绵阳、广元、巴中、南充、达州5市指导开展防汛救灾工作。随后,省减灾委办公室派出2个工作组指导地方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据了解,在此次强降雨期间,各地共出动各类抢险救援力量55574人次,解救被困人员113人。据悉,各部门在汛期前就已开展了重大洪涝灾害应急救援演练,针对性设置浮罐打捞、内涝处置、堤防抢险、孤岛救援等科目,检验决策指挥、队伍拉动、现场实操等实战能力。督促各地加快救灾物资备灾点建设,全面盘点物资储备情况,及时更新增补,优化储备布局,完善调配机制,保障救灾安置工作需要。目前,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组织救援演练3960次,参与205607人次;全省储备救灾住所类、被服类等物资262万余件(套),省级向13个重点市(州)前置救灾物资22.7万件(套)。(林楠 胡嘉岩 蒋京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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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
【新华网】四川:排查安全生产隐患 推动问题整改
●除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及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外,本次督查的重点还包括各地区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惩处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以及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的惩戒情况等。●专项行动将集中整治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及部门,省安办将在全省点名通报、集中曝光,推动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请把近期安全生产安排部署情况落实文件和佐证影像资料拿出来,我们要查看。”6月15日晚,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但在巴中市应急指挥中心,省安办第十七督查组对巴中市政府及市安办(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工作仍在继续。这样的检查,在四川省各地、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展开。6月15日至21日,省安办派出21个督查组,以“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深入各市(州)和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围绕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七一”前后安全生产安排部署、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产业园区安全监管、问题隐患整改、监管执法等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综合督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6月16日一大早,第十七督查组便来到通江县罗村煤矿,对企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组一行听取企业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后,分组对煤矿技术资料和井下采掘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并现场指出存在的安全隐患。“第一个问题,主平硐有300米未安装照明装置,要尽快把主平硐和主运输巷、主要巷道的照明装好。第二个问题就是主平硐的水沟部分地段,淤泥淤塞未及时清理……”执法人员指出检查发现的11个安全隐患和问题,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并要求企业迅速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为什么企业主体责任难以落实?因为违法成本低。”省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就是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作事故,持续深化“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走上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道路。除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地方监管责任落实也是督查的重点。在广安,督查组分为两组开展检查工作,其中一组前往市安办(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重点督查“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据省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及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外,本次督查的重点还包括各地区对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惩处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以及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的惩戒情况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及部门点名通报、集中曝光在达州市某国有煤矿,督查人员刚下车便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企业在接受检查前并未接到任何通知。在随后的座谈中,执法人员更是出其不意,接连抛出与该企业相关的多个安全生产问题,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突击进行“闭卷考试”,这一过程全部都被媒体记录下来。督查组人员告诉记者,开展督查不仅是要曝光隐患,也要通过媒体监督,强化企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媒体记者的参与,有利于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形成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人人监督、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省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本次督查中,省安办邀请媒体全过程跟踪报道各督查组综合督查情况,并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形成“一地有隐患、全市受警示”的警示教育氛围,增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影响力。“之前也看过一些媒体对安全生产问题的曝光,很害怕自己被曝光,感觉压力很大。”该煤矿负责人表示。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将集中整治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及部门,省安办将在全省点名通报、集中曝光,推动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胡嘉岩、黄大海)